公職王考情電子報

2019.09.04【公職王考情電子報第319期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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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分上榜技巧》 行政法準備要領

高分上榜技巧

行政法準備要領

一、共通的難題

多數同學準備行政法一科,最大的難題無非在於感到行政法「抽象以及體系龐大」。然而只要知道行政法之目的在於控管行政行為,以及如何為控管,則行政法體系即清晰可見。由於行政權擁有合法暴力,所以有極高侵害人民權利之可能性,因此我們希望行政權可以聽從人民意志而為行止,所以透過立法權所為之立法代表民意,從而導出「依法行政原則」。又因行政存在之目的復為保障人民權利,為了因應不同的行政任務需求,所以發展出各種類型的行政作用,而不同的行政作用之控管模式又有差異,故有「行政作用法」。然而行政終究可能違反依法行政原則,因此在行政違法濫權而侵害人民權利之時,基於有權利斯有救濟之想法,應給予人民救濟之途徑,故有「行政救濟法」。但國家體系龐大,救濟途徑應以誰為被告,則須對於行政組織概念有所理解,因此必須學習「行政組織法」。若能理解上述行政法體系開展之理論基礎,行政法體系即清晰可見。


二、體系性思考

也因為多數同學感到行政法之抽象性,導致無法體系性思考行政法問題,從而無法掌握此一考科。但若能掌握住行政法之思考脈絡無非在於先掌握行政定性,再進一步檢驗系爭行政行為是否符合形式以及實質上之控管,倘若違反則尋求如何救濟。若能如此思考,行政法之爭點全部瞭然於胸。


三、法條考點固定

行政法所涉及之法規分別為行政程序法、行政執行法、行政罰法、訴願法、行政訴訟法以及國家賠償法等等。看似法規眾多,但其實常考以及常用的法條就是固定那些。從而透過考古題的練習,即可歸納出重量級法條為哪些,再進一步加以掌握即可。因此行政法的法條考點固定,千萬不要被這些法規而卻步。


四、實務見解考點固定

準備行政法過程中常被隨學習不少實務見解,諸如大法官解釋、最高行政法院聯席會決議、判例乃至於判決。但其實最常當作命題素材者以大法官解釋居多,但其實會當作命題素材的也都是固定那幾號解釋(例如釋字第443、457、459、469等就是常見考點),而決議會出現的重點亦顯得固定,更遑論判例與判決命題機率極低。是以,行政法考科之實務見解掌握,對同學並不會造成太大負擔。


五、結論

行政法之準備若能將基本觀念掌握,進而理解法條規範模式,達到以理解輔助記憶,則行政法之體系掌握即可輕易上手。若再加上考古點之不斷演練,則如虎添翼。若以此方向準備,則榜上有名近在眼前。